侯勝宗:為什麼小黃(客運)在疫情期間可以載貨,偏鄉客運平時卻不行?
偏鄉人口少、運距長,卻囿於行政制度,政府雖已投入大量資源,仍難以回應偏鄉的總合需求。然而五月爆發本土疫情後,卻逼出許多過去想做、卻不敢嘗試的創新,疫情過後何妨比照,善用多元資源及模式,完善偏鄉公共運輸。
五月突如其來的本土疫情,讓許多人措手不及。計程車生意一落千丈,物流、貨運業更無法負荷,紛紛出現訂單延遲送貨,以及低溫宅配暫時停送等情形。
高雄市推出「高雄好家載—防疫互助經濟」紓困方案,提供計程車餐飲外送服務;台北、新北市交通局也因應三級警戒,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,徵調媒合新北市計程車客運業、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所屬車輛,協助物流業配送貨物及外送餐點。
地方政府讓業者之間,以互助合作的方式共度疫情難關。一來維持計程車生計、也舒緩物流塞爆問題。允許有載運需求的店家及物流業者可逕洽計程車業者及車隊合作,期間計程車載送貨運的收費標準和載送物品項目,依市場機制由合作商家與計程車業者自行協商,無限制必須依計費表跳表金額計費。
事實上,疫情間送貨、載客需要彼此調度的需求,早在疫情之前,在台灣各地偏鄉普遍存在,只是政府受限於客運與物運二大法規體系的限制,不同意客貨可以共同一台車來混載貨物。
過去偏鄉地區因為人口少,公共運輸資源匱乏,現有的汽車運輸業者經營意願低,為強化偏遠地區的公共運輸服務,並善用民間資源,改善偏鄉地區公共運輸,交通部在2020年12月正式完成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及「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」的修訂,
偏鄉地區公路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,規劃特殊服務方式、收費基準及應遵守事項,除公告徵求市區汽車客運業、計程車客運業經營外,無業者有意願時,也可輔導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以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之方式經營,以善用多元資源及模式,完善偏鄉公共運輸。
奠基於上述的法規調適精神,其實可以更進一步推動偏鄉客運與貨貨可以混載,允許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所成立的市區汽車客運業,可以善用多元資源及模式,兼營特定的貨運運輸,除了可以完善偏鄉的公共運輸之外,更可以帶動帶方創生,讓偏鄉「人能盡其才,地能盡其利,物能盡其用,貨能暢其流」。
交通是民生的基礎,過往的法規將客運與貨運區分為二大市場來管理,有其歷史背景與必要性。運輸市場除具有尖、離峰之特性外,人口高齡化與偏(原)鄉市場失靈,亦是運輸型態需改變的關鍵因素。
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與台灣高齡化社會的到來,過往從供給導向 (客運 vs. 貨運)思維應該調整為需求導向(或使用者導向)思維,特別是隨著疫情發展過後,在未來的宅經濟年代,如何善用移動科技來整合民眾出行、地方觀光、長者就醫、兒童就學、復康福祉,推動「移動服務社會」(mobility as a social service,MaSS)的整合,將是重大的民生課題,也是偏鄉急迫的需要。